欢迎来到山东元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官网!

400-0520-002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罪应如何处罚

作者:元洲环保   时间:2021-09-18 10:53:20   tags: 危险废物 

一、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罪应如何处罚

危险废物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或传染性,会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危害。危险废物的污染不像废水、废气那样敏感直观,因此人们对危险废物的危害认识不足,且对其治理水平也远远落后于对废水、废气的治理。控制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重大环境问题。世界各国政府对危险废物和其他固体废物的非法转移和安全处置越来越严格。

危险废物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随意倾倒危险废物构成环境污染罪的,怎样处罚要依据犯罪的情节而定,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高”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罪”。

二、关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的建议

对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考虑:

1、人身损害赔偿。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的范围包括:

一、医疗费(包括继续治疗费);

二、误工费;

三、护理费;

四、交通费;

五、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七、营养费;

八、残疾赔偿金;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十、残疾辅助器具费;

十一、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2、财产损害赔偿。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包括三方面:

一、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直接造成设施的破坏、产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该损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场价格来计算的。

二、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环境污染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

三、恢复到损害前状态所需要的费用。

对于上述三种损失,举一个水污染的例子说明:甲工厂排水污染了乙承包的鱼塘,造成鱼死亡,其中死亡鱼的价值即是直接经济损失;因为鱼尚未到捕获的季节,还可以继续长大,则长大以后的可以多收入的部分是乙的预期收入,该预期收入是间接经济损失;因为鱼塘被污染,将鱼塘恢复到污染以前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该费用即是上述的第三项损失。

精神损害赔偿。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受害人或死者的其近亲属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